寫在前面浙江省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從2003年 “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開始,積累了豐富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踐經驗。為推動浙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業標準化進程,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寫并發布了一系列行業標準與導則。這一系列的導則對規范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鄉村環境對相關導則進行了梳理,上期講的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格柵應用技術導則》,本期關注《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評價導則》。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 評價導則 前言5月13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征求《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評價導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旨在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發展。本導則適用于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的評價。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評價應遵循因地制宜、系統全面的原則,結合處理設施所在地域的氣候、環境、資源、經濟和文化等特點,對處理設施全壽命期內的水質達標、資源節約、安全穩定、運維便利、環境友好等性能進行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