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山西省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提到,將推進供水設施設備及管網、污水處理設施設備、環衛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據山西省住建廳消息,《山西省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024年5月27日正式印發。
文件提到,將推進供水設施設備及管網、污水處理設施設備、環衛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一)供水設施設備及管網更新改造
1.供水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按照《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6)、《城市供水系統反恐怖防范要求》(GA180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城鎮居民二次供水建設技術標準》(DBJ04-423-2022)等要求,更新改造存在影響水質達標、老舊破損、國家明令淘汰、能耗高、運行效率低等問題的自來水廠內及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施設備。自來水廠內設備包括水泵、電氣設備、加藥設備、檢測及自控設備、閘閥及各類專用機械設備等;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備包括成套設備、水箱、水泵及附屬設施設備、自控設備、安全防范設備等。(省住建廳負責)
2.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
按照《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6)、《室外給水設計標準》(GB50013)、《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等要求,加快推進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堅持急用先行、因地制宜,優先對安全隱患突出的管道和設施實施改造。老舊供水管網包括庭院管道、市政管道。到2024年底,改造城市供水管網275公里。到2025年底,完成現存的老舊供水管網改造任務。(省住建廳負責)
(二)污水處理設施設備及管網更新改造
1.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按照《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7)、《山西省污水排放綜合標準》(DB14/1928-2019)、《關于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實施意見》(發改環資〔2023〕1714號)等要求,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及節能降碳改造。推廣選用高效節能的電機、風機、水泵、照明器具等通用產品設備,結合廠區升級改造,加快淘汰老舊低效的重點用能設備。加快建設智慧水務管理系統,開展全過程智能調控與優化,實現精準曝氣與回流控制、泵站變頻調控與負載匹配、數字計量精準加藥等。同步推動污泥脫水、干化及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更新升級,鼓勵與垃圾焚燒廠、火力發電廠、水泥窯等協同焚燒處置污泥。推廣污泥土地利用,鼓勵在滿足相關標準和規范的前提下,將處理后的污泥作為肥料或土壤改良劑,用于國土綠化、荒漠改良、礦區修復等。到2025年底,對全省10萬立方米/日規模以上污水處理廠完成節能改造及智慧化系統建設。到2027年底,完成全省156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設施設備更新及污泥干化能力全覆蓋。(省住建廳負責)
2.老舊排水管網更新改造
老舊污水收集管網改造。按照《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7)、《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50014)等規范要求,扎實推進城鎮老舊污水收集管網改造,分片區統籌改造,逐步消除明渠、箱涵、平口混凝土、無鋼筋的素混凝土、磚混結構涵洞等類型及運行年限滿50年的污水收集管網,優先對老化嚴重、破損嚴重、明顯影響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影響污水處理廠進水BOD濃度的管網和設施實施改造。到2025年底,完成現存的老舊污水收集管網改造任務。(省住建廳負責)
雨污分流源頭治理及錯接混接改造。按照《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7)、《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50014)等規范要求,開展山西省城鎮雨污分流源頭治理及錯接混接改造專項行動,指導各市全面摸排全省城鎮排水系統源頭雨污合流管道、排水系統錯接混接管道,形成排查報告和排查清單,制定滾動推進、督改并重的系統化改造方案。要求沿黃城市2025年10月底前先完成,其他城市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和改造工作。(省住建廳負責)
(三)環衛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1.環衛設施設備更新
按照《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及《生活垃圾轉運站運行維護技術標準》(CJJ/T109)、《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等要求,更新改造高耗能、技術落后、故障頻繁、存在安全隱患的環衛設備,包括環衛車輛、中轉壓縮設備、垃圾焚燒發電成套設備、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分選、破碎、再生產品生產)設備、可回收物分揀(分選、壓縮、打包)設備等。
鼓勵更新購置新能源車輛裝備以及智能化、無人化環衛作業機具設備。積極推動城市新能源環衛車輛的更新和推進環衛停車場更新擴建改建,加快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確保新能源車輛到位后能立即投入使用。鼓勵對現有不能滿足分類要求的老舊生活垃圾中轉站進行更新改造,為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提供必要的轉運保障。積極推動融雪池擴建更新及配套融雪劑大棚擴容、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