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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江蘇省“環基貸”工作實施方案》,“環基貸”支持在江蘇省內建設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相關項目應按照《江蘇省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提升計劃(2023-2025)》要求,納入年度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項目清單。全文如下:為全面推進江蘇省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更好地發揮財政政策及金融工具協同作用,明確“環基貸”實施和財政貼息政策要求,推動形成財政重點關注、金融優先支持、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制定本方案。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與合作銀行共同推出“環基貸”金融服務產品,為全省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低門檻、低成本、長期限、大額度信貸支持。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作為重要合作銀行,“十四五”期間計劃為我省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供500億元“環基貸”支持。(一)支持范圍。“環基貸”支持在江蘇省內建設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相關項目應按照《江蘇省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提升計劃(2023-2025)》要求,納入年度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項目清單。“十四五”期間重點支持:2.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農田退水與地表徑流凈化工程、畜禽養殖場污水和廢棄物處理工程以及水產養殖場污水和廢棄物處理工程。3.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污水管網建設以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建設。4.工業園區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工業廢水處理廠建設和工業廢水管網建設。5.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建設工程:垃圾焚燒設施建設、餐廚廢棄物(廚余垃圾)處置設施建設以及國家級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三大類。6.危險廢物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貯處置利用設施建設工程:危險廢物收貯處置利用設施建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貯處置利用設施建設、工業污泥處置利用設施建設以及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7.生態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河湖緩沖帶建設、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生態島”試驗區建設、生物多樣性觀測體系建設、美麗河湖建設、“美麗海灣”建設以及其他生態保護修復工程。8.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工程: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能力建設、重點污染源監控能力建設以及信息化能力建設。9.環境風險防控與應急能力建設工程:環境應急能力提升、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建設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提升。10.其他有助于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相關企業或其實際控制人在申請融資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當期有逾期貸款未償還;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環保信用評價結果為紅色或黑色;納稅信用評級為D級;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其他不予支持的情況。合作銀行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為“環基貸”提供最大優惠利率,并持續帶動和促進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單個項目貸款金額原則上不低于3000萬元,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省財政按照“免申即享”原則,對融資成功且貸款利率不高于3%的“環基貸”項目,按照年度實際貸款額度的0.5%進行貼息,貼息時間不超過3年,貸款期限低于3年的以實際貸款年限進行貼息。接受過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不享受財政貼息補助。“環基貸”實施項目儲備制度。相關申報入口全年開放,對申報項目動態審核、隨到隨審。申報單位應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申報材料包括: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及相關的批復(備案)文件;3.其他材料:未納入年度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項目清單的項目應由設區市生態環境局提供情況說明(附件2)。省生態環境廳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審核,審核通過后納入“環基貸”項目儲備庫,由合作銀行對儲備庫內項目進行獨立審批及貸款投放。合作銀行發放貸款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提交至省生態環境廳,完成“環基貸”放款備案。(一)省生態環境廳職責。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建設省級“環基貸”項目儲備庫;組織“環基貸”項目入庫審核;根據工作需要委托省生態環境評估中心開展“環基貸”項目庫具體管理工作。(二)省財政廳職責。籌措安排“環基貸”貼息資金,按照相關要求撥付貼息資金。(三)合作銀行職責。對“環基貸”項目自主開展授信審批、合同簽訂和貸款發放等全流程管理;將放貸信息及時提交省生態環境評估中心,定期向省生態環境廳和省財政廳報告“環基貸”業務開展情況。(一)強化政策落實。合作銀行對“環基貸”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優先開展“環基貸”審批,加快審批流程和資金投放,確保“環基貸”政策落細落實。(二)實施信息化管理。依托“江蘇省環基貸項目庫平臺”對貸款企業的入庫審核、貸款投放等實施線上管理。省生態環境廳統籌協調合作銀行共同推進“環基貸”項目入庫工作,提高貸款審批工作效率,開啟項目審批全流程信息化、平臺化、專業化運作,實現信息共享互通。(三)加強統籌協調。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與合作銀行加強“環基貸”政策宣貫和培訓,針對“環基貸”推進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通過溝通協商、優化政策等方式予以解決。(一)其他有意開展“環基貸”的政策性銀行以及商業銀行,參照本方案執行。省生態環境廳財務與審計處,聯系人:陳青,電話:025-58527933。省財政廳資環處,聯系人:戴苗苗,電話:025-83633164。省生態環境評估中心,聯系人:高海龍,電話:025-58527220,地址:南京市江東北路176號,郵箱:zxzx@jshb.gov.cn。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聯系人:張楊,電話:025-83591790,郵箱:157268607@qq.com。本文源自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如涉及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