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應對濟寧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面臨的新任務、新挑戰,細化上位法和上級政策的規定,總結濟寧市積累的經驗,補齊存在的短板,健全治理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效,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居住環境的新期待,推動濟寧市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濟寧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2年1月26日經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3月4日,濟寧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據了解,《條例》是濟寧市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一部涉農立法,也是山東省首部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方面的專項地方性法規。
《條例》有總則、規劃和建設、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廁所糞污治理、村容村貌治理、附則等七章,共四十九條。
總則部分確定了條例的適用范圍;規定了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體制和原則;明確了各級政府及部門單位的職責分工;規定了統籌安排建設經費與管護經費,保障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資金投入等內容。
規劃和建設部分確立了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規劃制度;提倡相鄰村莊聯合建設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節約集約利用投資和土地資源,實現區域統籌、共建共享;規定統籌布局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農村無障礙環境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促進城鄉人居環境協調發展。
生活垃圾治理部分對《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有關措施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并確立了農村生活垃圾清理責任人制度。
生活污水治理部分規定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場化機制;規定村民應當養成節約用水習慣,采取節約用水措施,實現生活污水源頭減量;對侵占、損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行為規定了處罰。
廁所糞污治理部分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便民原則,合理規劃建設農村公共衛生廁所;加強農村戶用衛生廁所改造工作,提高改廁質量,引導村民正確使用和維護改后廁所,逐步普及農村戶用衛生廁所;規定將農村廁所糞污治理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機銜接;鼓勵有機肥生產企業、種植大戶等對糞渣、糞液進行資源化利用;對在村莊內公共區域隨意傾倒廁所糞污的行為,侵占、損壞農村公共衛生廁所設施的行為規定了處罰。
村容村貌治理部分規定村莊規劃和建設應當突出地域和人文特色,注重保護傳統村落、古建筑、古樹名木、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延續鄉村歷史文脈;規劃建設農村住宅小區應當符合農村生產生活習慣,滿足村民生產生活需要;鼓勵利用荒蕪閑置庭院、空閑宅基地等建設公共設施,利用荒地、廢棄地、邊角地等開展村莊小微公園和公共綠地建設;引導、鼓勵村民通過栽植果蔬、花木等開展庭院綠化;對農村線纜交錯、廣告牌匾、殘垣斷壁等問題進行了立法回應。
附則部分規定了條例的施行時間。
《條例》的一大亮點就是重點強化了村民的自律意識,通過更好地督促大家切實履行職責,肩負起保護農村環境,呵護鄉村生態的責任。此次立法的目的是因地制宜,綜合治理農村“臟亂差”等問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從而促進美麗鄉村建設,為鄉村振興提供法治支撐。《條例》明確了村民保持自家庭院、房前屋后清潔衛生的行為規范,生產、生活垃圾和廢棄物的處理以及秸稈禁燒和利用的行為規范,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為規范,農村公共空間秩序和環境衛生的行為規范等內容。通過這些行為規范,使得廣大農民朋友形成自覺愛護家園、維護家園的行為意識,從而建立長效保護機制,擦亮鄉村振興底色。
《條例》確立了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長效機制,為濟寧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必將為鞏固和提升濟寧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成效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