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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提出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要符合當地農民的生產生活習慣,尊重農民意愿和需求,治理后實現“三基本”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橫流,公共空間基本沒有生活污水亂倒亂排現象;基本聞不到臭味,公共空間或房前屋后基本沒有黑臭水體、臭水溝、臭水坑等;基本聽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為多數村民群眾認可。
關于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治理、管控(以下簡稱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任務,資源化利用是治理農村生活污水的重要方式。為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提升我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農村本身是一個大的生態系統,具有較強的污染物消納凈化能力。要充分發揮好農村生態系統,特別是農業生產系統對污染物的消納凈化能力,把農村廁所糞污等在無害化處理的基礎上,與農村庭院經濟和農業綠色發展相結合,就近就地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要有效利用好農村生態系統中的濕地生態系統、土地滲濾系統等的治污能力,低成本化解農村生活污水污染問題。對常住人口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備適宜環境消納凈化能力的村莊,優先采取資源化利用方式治理生活污水。蘇中、蘇北地區要結合村莊實際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蘇南地區特別是太湖流域要因地制宜優先采用接管或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把資源化利用作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補充方式。
二、明確成效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要符合當地農民的生產生活習慣,尊重農民意愿和需求。要滿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評判的基本標準,即以改變污水造成的臟亂差狀況和環境污染,杜絕未經處理直排環境為導向,治理后實現“三基本”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橫流,公共空間基本沒有生活污水亂倒亂排現象;基本聞不到臭味,公共空間或房前屋后基本沒有黑臭水體、臭水溝、臭水坑等;基本聽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為多數村民群眾認可。
三、有序組織推進。各地要全面排查生活污水尚未有效治理村莊(含自然村),在充分考慮農村實際、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列出擬對農村生活污水開展資源化利用村莊清單。各縣(市、區)按照到2030年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的目標,制定年度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計劃和村莊清單,優先治理生活污水亂倒亂排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質量惡化的村莊。要加強與改廁工作的有效銜接,對當年計劃開展改廁的村莊,符合條件的,同步推進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各設區市每年年初調度各縣(市、區)年度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計劃和村莊清單,相關情況及時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四、合理選用技術。堅持“問需于農”,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按照自下而上、實事求是的原則,統籌考慮農村生活污水實際水量水質及其變化規律和區域水環境改善需求,參照《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南》(見附件),合理選用簡單、方便、安全、有效的技術,確保投入成本與當地經濟可承受能力相適應、技術要求與當地管理水平相適應、資源化利用設施長期可靠穩定運行。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實踐適合本地的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技術和模式。
五、加強建管運維。加強設施建設質量管理,嚴把產品質量關和項目施工關,確保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利用設施質量優良,為長期可靠穩定運行打牢基礎。堅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長效管護機制,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規范進行廁所糞污清掏和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收得了、存得住、無害化、用得好,村莊內外不形成污水徑流,周邊溝渠、塘壩、河湖不形成黑臭水體。
六、注重效果評估。各地按照《建立農村環境整治常態化摸排調研機制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24〕217號)、《農村環境整治成效評估工作指南(試行)》(環辦土壤函〔2024〕227號)要求,統籌農村環境整治、黑臭水體排查等工作,及時評估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成效,按季度填報國家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系統。結合農村中小微水體抽樣監測調查,選擇部分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村莊,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跟蹤監測試點,科學評估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對村莊環境的綜合影響。
七、鼓勵群眾參與。加強宣傳引導和典型示范,普及相關科學知識,引導村民以適當方式參與資源化利用的方案設計、工程建設、運行維護和成效監督,營造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鼓勵農民群眾“以工投勞”“以工代賑”參加項目建設和運維。鼓勵村(社區)委員會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護要求及設施保護責任納入村規民約,提高村民愛護設施、參與監督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八、強化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級統籌、市級推進、縣級落實的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機制。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要指導縣級人民政府落實好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主體責任,做好村莊排查、計劃制定、技術選用、建管運維、效果評估等工作。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不搞“一刀切”,對暫不接受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的群眾,不強制推行。統籌各級涉農資金,進一步加大投入,支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
附件: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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