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7月21日,《決定》全文發布,一共15個部分、60條,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
糧食安全
? 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
? 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 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在主產區利益補償上邁出實質步伐。
? 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監管新模式。
? 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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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制度
? 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各類耕地占用納入統一管理,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確保達到平衡標準。
? 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
? 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
? 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
? 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 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
? 探索國家集中墾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項目和地區落實占補平衡機制。
新型城鎮化
? 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
? 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 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
? 健全城市規劃體系,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集約緊湊布局。
? 深化賦予特大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改革。
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 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 完善農業經營體系,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營,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
? 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
農民增收
?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
? 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
? 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
? 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
? 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
就業優先政策
? 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
? 完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 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同步推進戶籍、用人、檔案等服務改革,優化創業促進就業政策環境,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
? 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
農村養老
? 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 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培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推進互助性養老服務,促進醫養結合。
? 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改善對孤寡、殘障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服務,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綠色生態
? 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機制,建設多元化生態保護修復投入機制。
? 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
? 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
? 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 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
基層治理
? 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
?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 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人口管理制度。
? 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
? 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力量。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
? 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總量,提高調研質量,下大氣力解決過頻過繁問題。制定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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